沭阳农村商业银行关于银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沭阳农村商业银行关于
银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提高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相关规定,现将我行办理银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是指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获取在我行开立账户的单位授权后,以函件或电子方式向我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后,以函件或电子方式回复有关情况的业务。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部门
函证业务由我行运营管理部统一处理,回复函证统一加盖“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询证函回函专用章”。询证函邮寄信息如下:
收件人:沭阳农商行银行询证函联系人(收)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沭城镇台州南路与苏州东路交
汇处
联系电话:0527-83663266
邮政编码:223600
三、受理及回函方式
1.我行接受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邮寄和经授权的注册会计师跟函两种函证方式。
2.跟函所需资料:银行询证函原件、会计(审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发函机构出具的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员现场取走回函的,需配合我行办理函证交接手续。
3.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或具体栏位,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该项目或具体栏位的表格用斜线划掉(划线应为原表格打印方式,不可手工划线),不留空白。
4.银行询证函应按《通知》及《操作指引》相关规定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和预留印鉴章,一张以上的同时加盖骑缝章。如遇账户注销等特殊情况,请具体咨询我行受理机构并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四、函证业务收费标准
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标准按照我行公示的服务价格执行,详情请查看我行官方网站公示的《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目前我行免收函证服务手续费,如后期服务价格发生变化,以我行最新公告的服务价格为准。
五、函证业务办理期限
我行自收到符合规定的询证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将加盖回函专用章的回函直接寄送至询证函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邮寄地址或直接交付跟函指定人员。对于不符合《通知》、《操作指引》及我行公示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的来函,我行将自收到询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会计(审计)师事务所。
六、服务与投拆咨询
发函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对回函有疑虑、回函内容不完整、回函不及时或收费等其他服务问题,可致我行服务热线:0527-83663266、投拆电话:0527-83800172。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理解!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