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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6年01月29日

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加强账户管理,更好地保障您的账户资金安全,减少电信诈骗风险,依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3〕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我行将开展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不包括结息等非客户主动发起的业务),且账户余额在人民币 10000 元(含)以下的。

(二)单位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以及营业执照被注销、吊销,未按规定办理账户撤销手续的。

二、处理方式

(一)对于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的账户,我行将其纳入 “久悬户” 管理,视同自愿销户处理,自转入久悬银行账户之日起不再计付利息。

(二)对于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账户,若单位未在本公告要求的期限内办理销户手续,我行将按规定作销户处理,届时账号、开户许可证自动作废。

(三)转入 “久悬户” 管理超过五年的账户,不支持重新启用,仅可按规定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三、业务办理指引

(一)若贵单位的账户在本次清理范围内,敬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前往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或账户重新启用手续:

1.单位证明文件原件(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等);

2.单位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公章及预留印鉴章;

5.未使用的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无法提供的,需出具相关说明及承诺)

6.《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或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或相关资料。

(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咨询方式

如您对账户清理工作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96008。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核对账户状态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公告。

江苏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29 日

附件:各网点联系方式.xlsx